據《中央通訊社》報導,今年7月,有網友向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希望將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提案者主張,目前歐美國家正在逐步開放大麻作為醫療及娛樂使用,且多份醫學報導其成癮性及社會危害性相對很低,對人體危害也不比菸酒嚴重,甚至有多項醫療價值,而台灣卻將它與安非他命同列為二級,在國際社會上相對嚴苛等。
法務部10月26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會議,會中由成癮防治、藥政、檢察、警政、調查、司法、獄政等各機關代表,以及精神醫學、藥理暨毒理學等學者專家,就大麻的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是否適合調降至第三級毒品的要件進行討論。
委員們認為,施用大麻會有成癮性,而從台灣地區醫療院所通報的藥物濫用者使用統計,及檢驗涉嫌毒品及管制藥品案件的非尿液檢體統計,顯示大麻仍有濫用趨勢,並對人體有危害性,以一般國民的認知而言,尚無法接受大麻調降至第三級毒品。因此,會中並無委員認同將大麻改列為第三級毒品,而大麻明列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的第二級毒品,非經立法修正,亦不得審議變更毒品分級。
衛生福利部則表示,針對開放大麻相關物質醫療研究,目前我國若申請供為科學或研究使用,倘其研究目的具正當性及合理性,申請單位可依循相關法規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使用。
衛福部說明,根據聯合國會議上聲明,鑑於現階段無足夠文獻支持大麻能廣泛應用於醫療,並不考慮開放任何醫藥用大麻或娛樂用大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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