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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限制退休公務員轉私校領雙薪

中央社/ 2016.11.02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今天初審通過限制退休公務人員到私校任職坐領雙薪,對私校月薪若超過基本工資,請領月退所得要全停還是保留35%的領受標準仍有歧見,全案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將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減少領受月退及優存65%。

銓敘部退輔司長呂明泰會後受訪表示,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的修正動議就是退休公務人員再到私校任職,私校的薪水如果超過法定基本工資2萬8元就停月退、停優存;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的版本,退休部分還可領35%,兩者不同,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呂明泰舉例,1名退休公務員退休所得總計7萬5000元,退休後到私校任職1個月領8萬元,私校月薪超過基本工資2萬零8元,公務員選擇領私校8萬元薪水,這時候退休金只能領35%,兩者相加;也可選擇私校月薪僅領基本工資2萬零8元加上退休金7萬5000元,兩種算法可以二擇一。

呂明泰說,柯志恩的修法版本變成退休公務員轉任私校,還可選擇領月退休所得的35%,這與退休公務員若轉任公營事業單位月薪超過基本工資,原支領的退休所得通通停,造成不公平,尤美女的修正動議就是沒有35%的規定。

他進一步說,同樣是退休公務人員,轉私校任職,只要超過法定基本工資2萬8元,柯志恩的版本還可領原退休所得的35%;尤美女的版本通通取消。至於影響層面,尚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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