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調查發現,2011年11月間,周女、張男被控將中國電器公司445萬美元,匯到海外一間由周女實質掌控的CLS人頭公司,但並未列入財報、傳票中,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
2011年年底,中國電器100%持股的子公司GLI進行現金增資,要募集750萬美金發行新股,但中國電器不參與,反而由周麗貞掌控的CLS出資750萬美金參與現金增資,讓中國電器的持股稀釋至40%股權,使GLI不用與中電合併財報,規避我國法律。
檢調28日搜索中電及周、張住處等8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周女、張男以及CLS、GLI2家公司的陳姓名義負責人,案朝違反《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背信罪、侵占等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