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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論壇》劉孋瑩/陸生納健保 人權外的另一章

NOWnews/ 2016.10.27 00:00
總統蔡英文24日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上拍板,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將透過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方式,讓陸生比照僑生、外籍生,納入健保體系,保費則全額自付。新聞發布之後,反應兩極,有陸生認為「終於被平等對待」,但也有陸生不開心,認為這麼重大的決定,事前竟然未受徵詢,感覺不被尊重。

陸生在台灣念書之所以不能納入健保,法源來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22條,將在台攻讀學位的陸生身分視為「停留」,與遊客、交換生一樣,而不是一般外籍學生在停留半年上即可擁有的「居留」身分。而健保法以「居留」來認定納保資格,所以在台灣所有停留滿半年以上外籍生和僑生均被涵蓋,唯獨陸生排除在外。基於基本人權與醫療權,新政府修法將陸生比照外籍生,納入健保體系,解決陸生醫療問題。

對於不開心的陸生,或者可以想一想,為什麼來台灣會成為爭議?為什麼會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什麼會有台灣人對陸生不友善?變成現在的情況,歷史淵源與演進是什麼?恐與台灣感到軍事威脅,與接連不斷的情搜案有關。

醫療是基本人權,台灣將陸生納入健保,是對陸生的基本保障。但有陸生表示,「依照現行外籍生保費標準,每個月要繳交1249元的保費,一年就要繳納1萬四千多塊台幣的健保費用太貴,加上在台灣不能打工,對於毫無收入來源的陸生來說,保費是很大的負擔」。基本上每個國家依照國情不同有不同的規定,另外去美國或澳洲念書雖然可以打工,但每周都有時數上限,而英國2015年基於保護主義,甚至想立法規定非歐盟國家,就讀於公立學院的外國學生,讀書期間禁止打工,並要求所有留學生畢業後必須離開英國,為的就是希望學生不要因為打工犧牲學業、或者是排擠本國國民的工作機會。到國外唸書本來就應該遵守當地國家的規定,基於兩岸的特殊關係,為什麼政府不應該訂定對台灣人民有利的法律?

有陸生說要參與公共政策討論、開公聽會,要求台灣政府立法的時候傾聽自己的意見,這些好像都不是到外國求學時的應該有的期待吧?英國人到美國念書時,會希望美國政府制定對英國有利的法律,這種想法怎麼說都很瘋狂。因為外籍人士並無到訪國之公民權,應是顯而易見的。

●本文作者為資深媒體人劉孋瑩。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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