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先引用衛福部資料指出,2012年通報醫療暴力事件共有234件,2014年有207件,2015年則有214件。她表示,這樣的數字意味著每2天就會發生1起醫療事件,讓醫療人員的日常工作暴露在暴力事件陰影下。
針對現有刑罰部分,黃昭順以「王貴芬條款」為例表示,雖然在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暴力相向後,立法院已針對《醫療法》提出修正,但修正後醫療暴力仍屬「告訴乃論」,若受傷的醫師未提出告訴,警方都將不會受理;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會致使醫療暴力仍層出不窮。
醫療盟代表痛斥,新光醫院在最近2個月內就發生了2起醫護人員遇襲事件,但因為現行法規讓警方處於被動角色,所以常常只能在一旁觀看,且也僅能不斷勸阻。
陳宜民建議,應將傷害醫療人員的情節列在《刑法》公共危險罪規範,在提高刑責後,才能讓警方主動介入暴力事件,以達到嚇阻效果。江啟臣呼籲,朝野應儘速通過《刑法》修正案,再加上管制急診室門禁、落實醫療分級後,才能讓醫護人員專注於醫療救護工作,同時提供民眾安全的就醫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