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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預算中心:國安局車輛未物盡其用

中央社/ 2016.10.26 00:00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6日電)立院預算中心對國安局106年預算的評估報告說,國安局於101年度及104年度曾兩度拍賣報廢車輛如道奇、林肯、克萊斯勒等車款,但部分車輛使用里程數偏低,「恐難謂物盡其用」。

根據立法案預算中心的報告,國家安全局車輛編制配賦數為240輛,但該局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維安任務,於104年度及105年度陸續購入車輛49輛,致其車輛數272輛已超出編制數甚多。

預算中心指出,依國家安全局106年度預算案公務車輛明細表顯示,國安局預計於105年度汰除45輛,包括警備車23輛、公務車14輛、旅行車4輛、大客車及小貨車各1輛、禮賓車2輛,但國安局101年度及104年度變賣的報廢車輛,雖均符合報廢年限規定,但部分車輛使用里程數偏低,「恐難謂物盡其用」。

預算中心指出,國安局為辦理總統、副總統大選維安任務,平均每4年即汰購大批警備車輛 ,並採「先購置後汰換」及「一對一」等原則,汰換逾齡老舊車輛,而汰除後之老舊車輛,除部分移撥相關協勤單位外,餘均辦理車牌報廢並拍賣。

預算中心指出,國安局於101年度及104年度曾兩度拍賣報廢車輛,如101年度報廢兩輛道奇車款,行駛里程數僅約7萬或8萬餘公里,兩輛林肯車款亦僅約行駛2萬公里左右;104年度報廢之克萊斯勒車款,行駛里程數尚不及6萬公里。

預算中心認為,這些車輛均為原始購價百萬元以上之進口轎車,國安局於總統、副總統卸任時,未能規劃將車輛移撥其他需求機關使用,自行留置後卻又無法有效運用,車輛管理及運用方式均待檢討。

此外,報告指出,國安局於104年度已為候選人及特勤人員購置防彈背心232件,106年度又擬購置150件,合計數量將達382件,遠超出特勤中心106年度的員額數281人,更何況特勤中心職員並非全數為外勤人員,顯已逾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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