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近發現有某商店店長,在上班時間大量開立2元塑膠袋的小額發票,並在一期就有17張發票中了獎金200元的普獎,合計共兌領獎金3,400元,因財政部印刷廠員工發覺有異後通報而查獲此案。
南區國稅局局長蔡碧珍表示,常見的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主要有營業人分散銷售額,或無交易事實而大量虛開小額發票,或銷售時沒開立發票,而在事後大量開立不實小額發票,增加中獎機率,以及營業人或所僱用的員工雖有開發票,但沒有交給買受人,而將發票占為己有,意圖冒領獎金,甚至還有以偽造或變造的發票詐領獎金等情形。
對於這位想中獎拿獎金的店長,南區國稅局表示,經追查發現,這位店長用同樣手法冒領獎金已經有3期、大約6個月的時間,期間共有42張發票中獎,但都是中200元,因此共領了8,400元的獎金。
國稅局考量希望盡量給營業人及員工自新的機會,且金額也比較小,因此並沒有將這位店長移送司法機關,僅追回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