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觀傳局針對惡行重大的違規日租業者,將祭出斷水斷電的手段。簡余晏表示,北市副市長陳景峻先前召開跨局處會議,認為公安有疑慮的部分,要盡速處理。因此將用《北市觀光發展條例》將業者斷水斷電,直到業者申請通過旅館業執照為止。 臺北市的日租套房問題嚴重,臺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21號表示,大安區有一家日租套房業者惡行重大,已經被觀傳局連續三次裁罰各60萬,共180萬,還是遲遲未改善。這家業者有99間房,住一晚兩千到三千,根本已經是旅宿業者的規模,業者多次表示要完成旅館業登記,卻從未遞出申請。因此將對這家業者祭出斷水斷電的重罰,簡余晏說(原音) 我們昨天請陳副市長召開跨局處協調會議,陳副市長強調,涉及公共安全要用最嚴格的標準。對於違規裁罰達第三次,惡行重大的無照旅館,我們就用最速件來斷水斷電。根據觀光發展條例第五十五條之一,裡面就載明,我們做為主管機關,覺得他很嚴重了,就像八大行樣一樣,惡行重大就斷水電。但我們現在討論的細節,是斷水電的時間,一次是斷一個月還是多久,這些細節兩三天就會出來,希望在一個月就讓他們斷水電。 簡余晏也提到,自己上任後針對違規的日租套房業者,已經開出八千萬的罰單。這是北市首次將日租套房業者斷水斷電的案例,但先前包括中央觀光局、北市法務局、建管處都有不同意見,協調了一個月才有辦法執行。未來將斷水斷電到業者登記執照通過後,才會恢復。簡余晏也提醒觀光客在挑選飯店時,要挑選有合格旅館證號的業者,也希望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