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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承平時期英勇行為可頒忠勇勳章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2016.10.21 00:00
立法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修正案」,增訂承平時期國軍官兵展現英勇行為,可頒發「忠勇勳章」。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有感於已故空軍王同義上校、莊倍源上校,二人於飛行墜機前奮力將戰機駛離避開住宅區,延誤跳傘時機,捨己救人;但因為現行「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中,「忠勇勳章不分等級,凡陸、海、空軍軍人,捍禦外侮,英勇作戰,負傷不退者頒給之」的規定,將頒發要件僅適用於英勇作戰之行為,未將承平時期英勇行為的軍人納入,與現今國軍任務現狀有所扞格,因而提出此修法。

蔡適應表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修正後,賦予承平時期頒發忠勇勳章之法源,讓國軍官兵於非戰爭時期所展現的忠勇行為獲得應有的獎勵,也能讓更多國軍能更有榮耀的從事保家衛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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