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不准下課」並非教育部可以表列的懲罰方式,「靜坐反省」才可以,但許多學校都混用兩者,造成學生的痛苦。
人本在今年5、6月透過問卷調查,訪問了全台178所國中、178所國小各1068位學生,抽樣誤差為正負3個百分點。
調查顯示,8成的國小生有被罰過或看過同學被罰「不准下課」,大多數是罰一到二節課,但仍有約3成學生被罰時間超過一週。
馮喬蘭認為,「不准下課」嚴重剝奪學生的休憩權和遊戲權,對隨時充滿能量想跑想動的年輕學生,感受尤其強烈。美國兒科學會曾發表一篇報告指出,「不准下課」非但無助於學生改善原先錯誤,更可能因為缺乏活動,導致在下一堂課上更難專注,造成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