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指出,周女4年前與王男結婚,但平時都住在中國深圳照顧2人所生的幼女,而王男則與前妻所生的兒子住在新北市,今年1月20日晚間8時許,周女帶女兒來台灣找王男,沒想到到達王男住處時撲空,還在主臥室發現不明女子的衣物,王女懷疑這是保母的衣服,認為丈夫與保母有染,怒將衣物全部扔到屋外,並在家中等到晚上11時許,才看到王男帶著兒子與保母從士林夜市返家。
周女看見這一幕立刻妒火中燒,衝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往保母追砍,導致保母中指肌腱與指神經受傷,當場鮮血直流,周女則呆立在原地,保母趕緊打電話報案,王男則是搶過周女的刀。
警方到場後王男供稱,因為屋內其他房間太凌亂,才會讓兒子跟保母睡在主臥室,自己則睡在客廳,沒想到周女卻因此誤會。周女則不斷表示,自己沒有殺人意圖,只是因遠距離婚姻,擔心第三者介入家庭才會誤會,原本只想揮刀嚇唬對方。
全案一審時,法官認定周女觸犯殺人未遂罪,但考量她對遠距離婚姻的不安,加上保母也願意和解原諒,因此依情堪憫恕為由酌減輕判2年6月徒刑,周女提出上訴,高院今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