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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猛吃薯條壓酒味、酒測超標竟以死相逼、警苦勸無效上銬保護

大成報/ 2016.10.18 00:00
(台北訊)105年10月13日凌晨21時許,梁姓女子(78年次、有詐欺前科)騎車載友人返家,途經萬華區忠孝西路、西寧南路口,遇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黃志雄率員警共7人在該處執行酒測勤務。梁女遇警攔停時,還不斷和友人吃著薯條,但還是遭員警從她口中濃濃薯味分辨出酒味,連梁女友人都驚呼好厲害,員警即請梁女接受酒測,但梁女還是從友人手中拿薯條猛吃,並辯說肚子好餓。

經施以酒測,梁女得知酒測值達0.28 MG/L,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院,竟開始以死相逼、激動的說:「我才剛還完26萬元,你們警察叫我去死比較快啊!那我現在跳河給你們看!所以你們警察是逼死人用的嘛!那我現在跳河給你們看啊!」警方無奈只好委婉勸解並宣讀權利,但梁女卻邊擦眼淚邊說:「不用了,我會死給你們看、我會啦!」此時、梁女友人求情希望員警通融,說她們不是故意的,梁女也接著說她們只是過忠孝橋,原本是梁女友人騎車,但氣喘發作才換她騎,而且喝酒是下午的事了,更不願接受員警苦勸,直說:「所以你們警察沒辦法通融、就是一定要逼著一家人去死!」。

員警見梁女不願冷靜,更不斷以死相逼,只好大聲回說:「現在我通融你的話、是我被送法院!」試圖中斷梁女無理的言語,但梁女卻依然故我要員警不用大小聲。員警委婉請她冷靜,梁女竟說她沒辦法冷靜,員警只好向她說明,她已是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的現行犯可依法逮捕,且梁女口口聲聲要尋短,也必須上銬保護她的安全,但梁女卻還不斷強辯,說:「所以你要照顧我一輩子?所以我明天跳河,你要銬著我?我後天要跳河、你也要銬著我?是嗎?」員警向其說明是就事論事,但梁女仍是情緒激動不斷爭辯,員警只好完成上銬,等她情緒平復後再依法送辦。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已造成許多不幸的事情發生,請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權,酒後切勿駕駛交通工具,請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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