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劉男1歲時父親癌症過世,母親不久也因病離開人世,劉男被社會處安置在育幼院,就讀國小時,大伯心疼他孤苦無依,遂辦理領養及監護手續,將他帶回家照顧。
劉男從小不愛讀書,國中畢業就到工地當水泥工,但疑似愛玩,工作都不持久,長期遭到伯母冷言冷言,17日中午他又聽到伯母跟堂姐抱怨自己「不工作」、「都20歲了應該可以搬出去」,因不堪伯母碎念,竟趁機持水果刀刺傷伯母左手臂,伯母痛得大叫求援,堂姐隨即報警處理,並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
警方到場將劉男壓制、帶回警局,劉男泛淚告訴員警,與家人發生嫌隙,得不到家庭溫暖,甚至長期遭伯母碎碎念,才會一時情緒失控刺傷伯母。事後伯母則說,沒想到原本個性孤僻、安靜不說話的劉男,竟會失控刺傷自己,坦言心情仍尚未平復。
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將劉男移送,18日遭屏東地院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