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體育局澄清,目前正辦理第一期開發區用地取得作業,今年5月12日、7月26日也分別召開公聽會,預計11月辦理土地協議價購說明會,106年上半年報送土地徵收計畫書予內政部土徵小組審議。
體育局說明,楊梅體育園區工程原採全區一次開發分期興建,因徵收範圍大,容易導致尚未開發興建之土地閒置,故改為全區分期徵收分期開發,第一期土地開發範圍約4.57公頃,第二期開發範圍約6.23公頃。
楊梅體育園區土地徵收依規定須辦理土地徵收說明會,並送內政部核定。市議員張火爐認為,每年已編列的預算中還包括設計費用,若無法執行就不該先編列,等明年再編即可,預算給了就該執行,不該慢吞吞。
「設計跟徵收要同時進行。」市長鄭文燦說,會請體育局將時間期程表列出來;此外,五千萬設計費今年已經核列,應該先行規畫發包,不用等到土地取得。許多市府同仁過去工作習慣是土地取得後才做設計,這是錯的。他要求各項重大工程,土地取得、都計變更與規劃設計等程序,應同時進行,才能加速建設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