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逆按揭(抵押)」是房屋的業主老了以後,可以把房屋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銀行方面每月給付生活費。
香港多年前推行「逆按揭(抵押)」計畫,但當時只容許在市場自由買賣、未曾接受過政府資助的私人房屋向銀行抵押。
按揭證券公司現在把計畫擴及政府資助的房屋,比如俗稱「居者有其屋」的政府資助興建房屋,以及由政府興建及其後出售給租客的公屋等。
根據新措施,居屋或已出售的公屋業主可以把房屋抵押給銀行,以收取固定金額或提取一筆貸款。
按證券公司舉例,以港幣100萬元(新台幣約400萬元)市值計算,如果申請人是60歲,選擇收取以10年為限期的金額,每月可收取3700元(新台幣約1萬4800元);如選擇終身領取,每月為2000元(新台幣約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