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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兩階段修法 政院先推綠電自由化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6.10.13 00:00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13日)與立委便當會討論「電業法」修法內容,會中決定修法分兩階段處理,第一階段修法開放綠電自由化,綠電業者可以發電直供,需要綠電者可以直接向業者購買,不需要再透過台電。行政院表示,電業法修法不會涉及台電民營化與電價上漲。

行政院長林全13日與立委「便當會」商討電業法修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表示,第一階段修法僅討論綠電自由化,綠電業者可以直接供電,內容不會涉及電價上漲或台電民營化。

徐國勇表示,目前綠電業者發電只能賣給台電,想使用綠電的業者或個人也只能跟台電購買,修法自由化後,綠電業者可以直接供電,不需要再透過台電。徐國勇表示,希望下週「電業法」修正草案就能送行政院會,盼立法院這會期通過修法。徐國勇說:『(原音)基本上與電價是不是上漲沒有這方面關聯性,另外台電也不會分割,仍然是國營的,至於今天因為委員發言非常踴躍,收集各方向包括工會、人民團體、環保團體和普羅大眾意見以後,今天再跟環團討論後會做版本修正,我們希望越快越好,把電業法修正版本提出來。』

使用綠電成為國際趨勢,許多大企業需要綠電證明,開放綠電自由化之後,業者可以自己購買,或者自行發綠電,剩餘綠電也可轉賣台電;不過購買綠電要自行解決供電線路問題,台電不負責牽線。

徐國勇表示,第一階段修法沒有電價上漲的問題,第二階段會牽涉電價問題,但會予以管制,保障民生用電。

至於是否分割台電,徐國勇表示,第一階段不涉及此議題,第二階段會將台電區分為2家子公司,一間負責發電、一間負責輸配電,但都是國營,台電勞工權益不會改變;至於何時會達到「廠網分離」,他表示必須等第二階段修法完成之後5、6年才會實施,但目前以推動第一階段修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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