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已婚陳姓男子跟林姓女同事外遇,行車記錄器錄下鹹濕對話,去年8月被陳妻檢查機器時發現。元配當時憤而提告2人通姦,卻因無直接證據而不予起訴;這次她捲土重來,將小三傳來的簡訊證據交給新北地檢署,檢方認定2人有性關係,依法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09年間陳男(37歲)赴一家具公司上班,與林女(43歲)譜出婚外戀情。去年7月時,2人在陳家轎車內對話,林女自稱:「你就一直在那邊給我弄啊,溼了啦!」還對陳男說,過去跟前夫做愛時都不會接吻。據報導,2人竟還討論下體異味,顯示其關係親密。 事隔1個月,因陳妻檢查故障的行車記錄器,赫然發現鹹濕對話,氣得要丈夫交代偷情細節。根據《聯合報》,自2013年8月起至2015年7月,丈夫每周跟林女在汽車旅館嘿咻一次。 新北地檢署起初認定無直接證據,將2人不起訴。事後小三簡訊回覆陳妻「我從來不想影響妳的家庭,沒要他離婚」,形同默認妨害家庭。陳妻聲請再議成功,補上簡訊內容,檢方將2人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