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論壇 陸委會: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台北12日電)國共論壇轉型為「兩岸和平發展論壇」,11月2日至3日在北京舉辦。陸委會晚間回應提問時表示,論壇是兩岸政黨及民間主辦,相關互動及往來應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今天表示,國共兩黨共同主辦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國共論壇)已舉辦10屆,今年將共同主辦「兩岸和平發展論壇」,預定11月2日至3日在北京舉行。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晚間回應中央社提問時表示,關於「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將於11月初舉辦的訊息,陸委會將持續關注相關情形。
陸委會強調,此一論壇是兩岸政黨及民間主辦,相關互動及往來應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涉及政治議題與公權力事項,包括洽簽協議等,必須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經過政府授權處理。
陸委會同時認為,兩岸應透過既有機制,正常溝通對話,才能保障雙方民眾權益福祉,並改善兩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