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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開放第一階段範圍縮減?經部:未拍板

中央廣播電台/謝佳興 2016.10.10 00:00
電業法修法工作持續進行,經濟部能源局今天(10日)表示,經行政院長林全指示,與民間團體溝通後,草案便可送入行政院審查。對於媒體報導指出,電業開放第一階段,範圍將限縮至再生能源發電業,開放直供或代輸給一般用戶,並開放售電業。能源局表示,草案內容尚未確認,但會基於開放競爭、公平使用、自由選擇等原則發展。

有媒體報導,政府13日將召開行政立法便當會討論電業法,並指出,電業開放自由化第一階段開放範圍限縮至再生能源發電業,可申設售電公司,買賣綠電給工業及民生用戶,且不限費率。

對此,能源局長林全能10日受訪指出,不了解行政院便當會議程,沒有收到相關通知,且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要多溝通,因此目前草案尚未拍板,仍處於與民間團體溝通的階段。他也強調,修法會符合開放競爭、公平使用、自由選擇等3大原則。

對於民間團體憂心修法會導致電業財團化、小型公民電廠難有發展機會。林全能表示,修法會允許民間以合作社形式投資公民電廠,並不會有財團化問題。至於部分人士擔憂電業自由化後,市場會優先發展污染較高的燃煤電廠,他回應,我國已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電業須符合相關規定,不用擔心。林全能說:『(原音)這個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以後,他會訂定每5年、每5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所有電業也必須符合這個每5年、每5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什麼燃煤啦,他要單獨出來,一定是通不過那個目標的啦,這是不用擔心的。』

談到有沒有信心讓電業法修法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林全能表示,修法順利與否取決於共識凝聚的速度,就能源局立場當然是希望「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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