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助理教授戴瑜慧表示,隨著當代社會變遷,文化公民權成為每個國家、社會的人應具備的基本人權,文化公民權則包含自由流通資訊的權利,可以看到多元社會形象,並具有發聲的權利。
戴瑜慧分析,隨著大陸戲劇、綜藝節目傳入,北京當局可以利用精緻化、跨國化、看不出官方色彩的去政治化娛樂產品,讓台灣媒體討論空間充斥娛樂節目,擠占歷史、文化、政治等爭議內容產製。
她表示,如果台灣媒體持續缺乏自製節目、內容,受對方影響是必然的,「一個地方都沒有自己的文化生產,那必將成為文化傾銷的對象」。
戴瑜慧認為,文化產業牽涉人的精神與社會生活,目的不應只是賺錢,但台灣媒體、文化產業資金靠外國、人才外流、完全被動化。
她指出,不論是美國、日本、韓國或中國資本,都是以利潤為目的,一個社會不能讓文化產業只追求利潤。沒有了文化產業,國家缺乏話語權,只能任人宰割。
針對國內的媒體發展政策,她表示,政府應壯大台灣文化產業,而公共媒體更是振興文化產業最重要的核心。
戴瑜慧提到,台灣曾是全世界第三大電影輸出國,並有很多優秀的影視、文化人才,政府應該慎重思考如何讓媒體產業生產、流通、分配得到更妥善的分配。
她並指出,從中國與南韓就能看出政府如何壯大媒體產業的效果,這也值得參考。
戴瑜慧舉例,南韓在1997年金融風暴最慘的狀態下,推出文創政策,到現在不過20年,已經看到效果;中國大陸80、90年代文化生產落後,相當可能變成文化殖民地,但隨著政府投注心力,近年影視產業崛起。因此,政府只要願意採取動作,在文化產業的效應就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