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個人理財與投資網站Investopedia,諾貝爾的要求在當時環境下聽起來可能很合理,但在他過世數十年後,諾貝爾基金和主導此組織的人因應時代潮流,也改變投資方針。
1901年首度頒發諾貝爾獎,當時每項獎金是15萬瑞典克朗,以2012年匯率換算,相當於820萬瑞典克朗左右(約100萬美元)。2016年諾貝爾獎每項獎金金額為800萬瑞典克朗,以現在匯率估算的話,比一開始的獎金少一些。
1919年諾貝爾獎金是有史以來最少,只有13萬3127瑞典克朗,以2012年匯率換算的話,不到230萬瑞典克朗。
雖然在經濟大恐慌(Great Depression)結束後的數年獎金有成長,但1940年代到1970年代獎金金額沒有太大變化。在這段期間有好幾年,獎金微幅增加,但以現今匯率換算,由於通膨的關係,金額還是沒什麼起色。
1990年代直到尤其是跨入新世紀後,諾貝爾獎金大幅攀升,2001年更達到1000萬瑞典克朗,許多年來都維持在這個水準。
此時,管理基金的投資人運用避險基金來讓資本成長。然而,2012年開始,諾貝爾基金宣布,為了維持資本水準,獎金將縮水20%。這時候諾貝爾基金也考慮呼籲各界捐款,來恢復獎金的水準。
諾貝爾獎得主運用獎金的方法,有時和獲獎的成就同樣匠心獨具。
納斯爵士(Sir Paul Nurse)2001年贏得醫學獎後決定升級摩托車;1993年醫學獎得主羅伯茲(Richard Roberts)在家門前的草坪安裝槌球裝置;奧地利作家葉利尼克(Elfriede Jelinek)2004年得獎時則表示,獎金代表「經濟獨立」。
諾貝爾獎基金會執行董事海肯斯登(Lars Heikensten)表示,多數得主不會大肆購物。他說:「我想,要看他們來自哪個國家、個人經濟狀況…得獎時的收入、人生階段等等。」
不過置產是很受歡迎的選擇,至少在願意透露獎金怎麼花的得主之中是這樣。
2001年與兩位同事同獲物理獎的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克特勒(Wolfgang Ketterle),用自己分得的獎金買了房子,一部分挪作孩子教育基金。
1993年醫學獎共同得主、美國的夏普(Phillip Sharp),用獎金買下1棟有百年歷史的老房子。
新科得主得獎頭一年,時間通常被參加不完的會議、演講與剪綵儀式占滿,要一段時間後才能決定怎麼花獎金。
2012年物理學獎共同得主雅霍許(Serge Haroche)說:「我還沒空去想要怎麼花這筆錢。我的時間很緊。」不過他說,可能考慮買房子。
和平獎得主的獎金運用通常就比較簡單明瞭,因為和平獎通常頒給政治人物,或受公眾監督的組織與維權人士。
許多和平獎得主獎金捐給慈善機構,例如2009年的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及2012年的歐洲聯盟。
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創辦者、孟加拉經濟學家尤納斯(Muhammad Yunus)說,他2006年的獎金會用在成立眼科醫院等慈善事業。
不過和平獎獎金有個用於慈善之外的著名案例。
美國總統威爾森1920年獲獎後,把獎金存在瑞典的銀行生利息。根據1本傳記,他這麼做顯然是擔心退休生活,因為當年的美國總統不能拿政府退休金。
文學獎得主通常不會公開獎金運用方式。(譯者:中央社陳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