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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延遲申報+違法轉讓持股 罰定了

中央社/ 2016.10.07 00:00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7日電)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董監成員前天因質設持股遭銀行斷頭,遲至6日申報轉讓持股,同時並違反證交法有關庫藏股期間內部人不能轉讓持股規定。櫃買中心表示,依法將遭罰款。

櫃買中心表示,依照證交法法規,上市櫃公司實行庫藏股期間,董監事、董監事配偶及內部人均不得申讓持股。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監察人許飛龍及許金龍旗下KINGKONG公司共計申讓3500張,顯然已違反28條之2的規定。

櫃買中心指出,董監事質押的股票,從前天開始就陸續被斷頭,但是樂陞卻完全未申報,違反證交法22條之2條及28條之2條規範,依證交法178條將處以新台幣24至240萬不等罰鍰,其裁罰權在主管機關。

櫃買中心今天重申內部人持股轉讓規定,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庫藏股實施期間內部人不得賣出持股,亦包含內部人持股遭銀行斷頭賣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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