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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投保超方便 小心不適用 7天反悔期

中央社/ 2016.10.06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6日電)因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的7天反悔期的實施,金管會表示,因保險商品特性,民眾線上購買保險商品原則上不適用契約撤銷權,即沒有7天反悔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於近期預告「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保險局表示,修法重點主要考量保險契約的特性,因此透過修法明定透過網路投保所簽訂的保險契約不適用消保法的7天反悔期。

舉例說明,民眾線上投保旅遊平安險,投保期間5天,若適用7天反悔期,可能出現民眾平安返國後,取消契約的情況。

此外,民眾購買保單後,在保單送達翌日起算10天內有契約撤銷的猶豫期,不過,若在線上投保的商品卻沒有7天反悔期,可能會造成民眾混淆。

官員說明,兩年期以上的壽險商品才會有行使契約撤銷期的問題,而現在開放線上投保的保險險種中僅定期壽險會有契約撤銷權、反悔期;不過,未來若有1年期定期壽險商品,亦將不適用契約撤銷權。

目前開放可線上投保的商品包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任意汽車保險、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住(居)家綜合保險、旅遊不便保險、旅遊平安保險、傷害保險及定期人壽保險等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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