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有關報導指「明年統籌分配稅款,高南宜雲屏不增反減;新版財劃法,分配避免集中化」一事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1003 13:38:21)財政部說明有關報導指「明年統籌分配稅款,高南宜雲屏不增反減;新版財劃法,分配避免集中化」一事如下:

一、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係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相關規定之設算結果:

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係依財劃法第16條之1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規定之分配公式設算分配。其中直轄市之分配指標為營利事業營業額、土地面積、人口及財政能力;縣(市)則按基本財政收支差短及營利事業營業額為分配指標。106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高雄市、臺南市、雲林縣、宜蘭縣及屏東縣獲配金額雖較105年度獲配金額略有減少,惟係依前開指標綜合設算結果,財政部已邀集各地方政府會商確認在案。至前開獲配金額減少之地方政府,行政院主計總處業運用補助款調劑機制予以補足,各地方政府106年度獲配財源均較105年度獲配水準增加。

二、財劃法修正草案攸關地方政府財源分配,財政部已列為重點推動工作項目,將積極通盤檢討後再行提送:

財劃法修正草案前已提出,惟未及於第8屆立法委員任期內完成審議,屆期不續審,財政部刻積極檢討財劃法修正案,修正原則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提高地方自主財源、優先彌補收支差短、強化財政努力及財政紀律,並在兼顧中央施政財源需求及地方獲配財源只增不減之方向下,通盤檢討,將於近期內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及相關機關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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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