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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警偵破「假冒公署」詐騙車手案

大成報/ 2016.10.02 00:00
【大成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竹山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偵七隊及歸仁分局等單位跨區域聯手合作於9月30日下午19時在台南市仁德區清王宮廟前廣場,查獲協助詐欺集團詐領贓款車手張○宗,現場起獲現金新台幣40萬元,全案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檢署偵辦中。

竹山分局警方調查宋性民眾,於9月23日接獲自稱健保局人員來電告知,其身分證、健保卡遭冒用,並獲知全案已由警方介入偵辦,而後有自稱法院檢察官來電指控宋女士涉及「投資洗錢案」,帳戶財產應交由「檢察官」監管,並嚴重警告其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否則會有牢獄之災,讓宋女士心生畏懼,依照「檢察官」指示,自9月26至9月30日,陸續至超商取領3次假法院公文傳真,並聽從指示分2次40萬及1次48萬8千,分批交付給假「檢察官」監管;詐欺車手得手3次共計新臺幣128萬8千元整。

詐欺車手張○宗中午接獲指令又起從桃園搭高鐵、計程車,準備再至台南市仁德區清王宮廟前廣場前取款時為埋伏員警當場查獲,警方當場查扣作案用手機以及40萬元現金,並擴大向上追查其犯嫌集團相關共犯到案。

警方指出,宋性民眾應詐欺集團要求至郵局解除定期存款100萬元,幸好警方勸阻告知相關詐騙事項,否則其1百萬元也保不住,將遭歹徒騙走,十分感謝警方協助。

竹山分局分局長洪文宏指出,這是一個成功跨區域聯手合作案件,並再此呼籲,目前詐騙集團詐騙手法日益更新,接獲不明來電或訊息應再三確認,或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諮詢,切忌提款交予檢察官「監管」或直接前往操作ATM提款機;另未成年人擔任車手,其家長需負擔賠償責任,所有犯罪成員均可依刑法「沒收新制」查扣財產,切勿貪圖一時享樂而輕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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