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遭泰國反傾銷調查之涉案不鏽鋼管用途主要可做為自來水管、海水設備等,相關稅號包含HS 730531、730611、730621、730640、730661等項下,調查期間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據泰國海關統計,2013至2015年泰國進口我國涉案產品數量分占泰國進口涉案產品總量之15.97%、21.21%及17.01% (詳附表)。
值得注意的是,若泰國廠商進口適用該國工業園區管理局、泰國投資委員會、泰國海關等相關規定,其進口係為再出口,則可免徵反傾銷稅。
此次調查期間,我駐外單位密切追蹤案情發展,受調查廠商亦積極配合泰方來臺實地訪查及提供相關資料應訴,雖我廠商所獲稅率相較他國之高額稅率已較低,惟終判結果仍維持對我國課稅,不利我產品出口,經濟部對此深感遺憾。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將持續透過官方管道與泰國政府進行對話,促請其審慎採取貿易救濟措施;另並加強了解我國業者需求及困難,規劃因應措施,為我商排除可能之貿易障礙。貿易局亦提供廠商行政複查與落日複查等應訴之律師、會計師費用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辦公室電話:02-2397-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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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施科長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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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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