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壹週刊》報導金溥聰與家人赴日旅遊且備受禮遇,劉文雄與名嘴汪潔民當天就在政論節目中,批評金溥聰以特權方式在松山機場通關出境,並且在日本由我國駐外公職處理私人事務。
金溥聰主張,當天是用自動通過入境,沒有耍特權,在日本也沒有被駐外公務人員接待,認為2人「捏造事實再評論」,未經查證,導致他的名譽受損,要求賠償100萬並道歉。
汪潔民事後在電視節目公開道歉,因此獲得金溥聰撤告,但劉文雄拒絕道歉。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文雄未盡查證義務,30日判他應賠償金溥聰4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