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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協會亂象 體育署10月提修法草案

中央廣播電台/江昭倫 2016.09.29 00:00
今年台灣參加里約奧運雖然拿下1金2銅成績,但也衍生選手退賽、禁藥、教練遴選與運動協會贊助契約規範選手等爭議,教育部體育署長何卓飛今天(29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備詢時表示,體育署已將著手展開相關修法,落實財務稽核與透明機制,並在「國民體育法」下訂定有關體育運動團體專章,預定10月前辦理草案預告,12月20日前送立法院審議,強化單項協會團體運作機制。

針對今年里約奧運過程中衍生的諸多風波,各界都將矛頭指向單項協會,認為不少單項協會亂象叢生,亟需改革。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29日因此安排體育署長何卓飛就「政府如何因應體壇多事之秋」進行專案報告。

何卓飛在報告中表示,體育署已經著手研修「全國性體育團體輔導及考核辦法」,也正在著手在「國民體育法」,訂定體育運動團體專章,希望透過完備的法制基礎,以協助體育團體朝向「組織開放化」、「營業專業化」、「財務透明化」、「績效考核客觀化」的模式運作,讓台灣在接下來的世大運、亞運與東京奧運取得更好的成績。

儘管這份專案報告點出了目前台灣體壇的問題,也詳列解決辦法,不過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批評,同樣的檢討報告3年前體育署就提出過,3年後還是一樣的內容,證明體育署沒有實質作為。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指出,不少單項協會亂象百出,但至今竟然只有一個協會曾經被處分過;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質疑,若單項協會沒有落實照顧選手的責任,或運作有問題,體育署都只是說要強化輔導,目前的修法草案中也沒有任何懲處辦法,如何能落實改革。蘇巧慧說:『(原音)今天我們看到你這個國民體育法的修正草案,也是未來的體育運動法,你在第34條到39條總共有6條,你就這些問題做了規範,但是回到我剛說的,6條裡面我完全沒有看到處法的規定,一個只會拍照不會處罰的監視器,大家會怕嗎?』

何卓飛對此回應強調,草案目前還在檢討中,10月20日前提出的修法草案版本一定會將相關罰則納入,讓法制更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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