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省總檢察長帕庫拉(Martin Pakula)今天表示,在公共場所衣不蔽體,原本就已涵蓋在經常出現的傷害風化露體行為。
不過刑法修正(性犯罪)案如今將「露臀」和「裸奔」列入儆戒,將這類較滑稽的不雅行為與嚴重的性裸露區隔開;這項修正案修改超過50種犯罪行為,並於1日通過。
帕庫拉告訴墨爾本電臺3AW:「在將這兩項犯罪行為區隔開來的內文中…我們為可能符合各類範疇提供範例。」
他說:「我們不希望將1名看比賽激動到裸奔的人,與1名突然出現在13歲女孩面前的暴露狂列入相同範疇的犯罪行為。」
帕庫拉說:「它們是非常不同的違法行為,這也是法律第一次做出如此清晰的劃分。」(譯者:中央社劉文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