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媒體報導,這名年輕司機先在推事庭面對5項與恐怖活動相關的控狀,其中包括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微信WeChat的對談中,參與一項恐怖襲擊活動計畫,觸犯刑事法第130JD(1)條文,若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7年的監禁懲罰。
另外,被告也被控透過Telegram接收大馬IS領袖指示,意圖使用一枚手榴彈、槍械及24顆子彈展開恐怖行動,抵觸刑事法第130FA(a)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達30年監禁刑期。
由於案件根據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進行審訊,因此被告不允許保外候審,推事庭也沒有記錄被告是否認罪,並將擇期移交給高等法庭審理。
另外,被告昨日也在地方法庭面對3項非法持有軍火的控狀,包括非法持有一枚手榴彈、手槍及24枚子彈,抵觸1971年軍火法令(增刑法)第8及8(a)條文,若罪名成立,將被判最高14年監禁及最多鞭笞6下。
被告對所有罪案都俯首認罪,並在聆聽控狀後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