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魚運搬船赴太平島護漁 漁業署不罰了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9 年前
我太平島遭南海仲裁降格為礁,屏東漁民日前發起「保祖產、護主權」活動,不過,由於涉及活魚運搬船作業許可期間不得從事特定漁業、漁船搭載船員應依規定辦理受僱等違規行為,是否會被開罰,引發關注。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今天(22日)表示,漁民展現愛國心並非故意違法,且考量情、理、法各層面,因此只行政指導不開罰,且裁決書上周已送交給船公司,讓事件得以圓滿落幕。

黃鴻燕說:『(原音)我們原來的法令規定也不是那麼完備,既然在這種情況下,就不一定是非罰不可,那給大家一些空間。法令有漏洞的地方,應該要來修補,漁民的熱情不要讓他熄滅,也尊重漁民的行為,台灣是一個多元化的國家,大家都可以表達自由,但表達自由不要觸法,但若觸法的話,在情、理、法的兼顧之下,以後就要特別注意。』

黃鴻燕也表示,政府的立場也不是非罰不可,只是希望民眾要有法治觀念,也希望事件和平落幕,無須再激起各方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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