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林美燕20日邀集地主代表與工務局進行協調,她表示,依土地徵收法補償費還細分地價補償費、土地改良物補償費、土地改良費用、營業損失補償、遷移費、他項權力補償費等,地主已拿出誠意自行拆除原地上物,因此市府實際上只需負擔地價補償費,希望透過面對面溝通,希市府做下承諾,除未來不損害地主應有權益外,又能得到便民之美德。
地主代表萬皇宮主委蔡添壽只能望地興嘆的說,因這塊空地卡在都市計畫,不知該做何種處置,若是在土地徵收前蓋地上物,誰也不知道哪天公權力突然要執行,或是擔心未經徵收就開路會損害自身權益。蔡主委表示,廟方不會強求市府立即執行徵收,只希望市府能夠承諾,在正當行政程序基礎下,地主自行鋪柏油路後能保有自身權益,同時又能便民。
工務局主秘鄒譽名認同,萬皇宮地主的美意,建議地主提供省躬段6-2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再由工務局鋪設AC瀝青混凝土及施作路燈,在未徵收前先供公眾通行使用。鄒主秘承諾,一收到同意書就儘速在10月底施工,作業完成後,地主也能享有地價稅減免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