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降為18歲 林全願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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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行政院長林全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圖/記者陳明安攝,2016.9.20)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20日在施政總質詢中指出,民法規定男女可結婚年齡和公民取得投票權年齡不同,是否未來都修訂為18歲?行政院長林全回應表示,願意在立法院形成共識後,朝這個方向努力。

林靜儀認為,目前民法規定,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但是,必須年滿20歲才能取得公民權,到底是18歲或20歲才是成年人?林靜儀要求法務部將公民權修往18歲,同時把民法結婚與訂婚規定都修成18歲,並詢問林全是否可以朝這努力?

林全回應表示,確實有檢討空間,樂於希望立法院形成共識,朝這方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