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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案 政院擴大行政處分範圍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6.09.19 00:00
針對兆豐銀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署(DFS)重罰案,行政院督導小組今天(19日)召開第五次會議。行政院表示,督導小組認為,在DFS金檢之前的兩任總經理徐光曦、魏美玉,以及兆豐金副總經理陳松興的行政責任也應納入究責範圍;而財政部與金管會也不能完全免於責任追究,督導小組要求進一步釐清相關首長的責任輕重,並希望檢調加快偵辦腳步,儘速釐清是否涉及洗錢的真相,若有不法,政府絕不寬貸。

行政院19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五次會議,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會後轉述指出,督導小組認為除目前已遭行政處分的6名相關人員外,對於兆豐銀行在金融檢查之前的兩任總經理徐光曦、魏美玉,以及最晚去年10月就已知情的兆豐金副總經理陳松興等3人,也應該追究行政責任。

不僅如此,童振源表示,督導小組認為財政部與金管會,不能以兆豐未予通報就可完全免於責任追究,特別是相關部會首長任內發生重大金檢缺失更難辭其咎,要求進一步釐清相關首長的責任輕重,無論是現任或是卸任官員的責任都不能排除,童振源說:『(原音)金管會是到5月18日才知道,財政部是到8月4日才知道,所以基本上就是說在這個之前,一些資訊我們要再去釐清。』

根據政院提供的資料,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在出任後所成立的專案小組清查結果,2014年巴拿馬分行與紐約分行之間的信用交易金額合計為4.91億美元,但紐約分行報送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署時,誤寫為44.91億美元,所以外界所稱2013到2014年兩分行的交易金額115億美元,實際上是75億美元。

張兆順強調,兆豐將全面清查2012至2014年度的所有交易資料,並調取包括開戶資料、匯款單等原始憑證,一旦發現有異常交易或戶頭,將即時向金管會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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