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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家庭自製食品法案 可保障小本生意

中央商情網/ 2016.09.19 00:00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洛杉磯2016年9月18日專電)在加州可不是自家廚房生產加工就能從事網購生意等業務,加州自2013年實施的「家庭自製食品法案」有明文規定,除可讓消費者安心,更可保障業者權益。

即使全美連鎖的沃爾瑪(Walmart)與好市多(Costco)等大型超商遍及加州,繁華大城洛杉磯的櫥窗如好萊塢(Hollywood),每週日上午設有封街擺攤的農夫市場(Farmers Market)。

農夫市場的零售物品有來自產地直銷的花果蔬卉,還有從自家廚房出貨的巧思與創意。像是Pacifica蜂蜜經營者波托(Jonathan Poto),守著父親的傳承,從最早在小鎮的市集試水溫,如今在大城市裡也占有一席之地。

殷實的波托說,這項食品法案的規範是做生意應盡的本分,可讓消費者安心。

洛杉磯郡衛生局(Los Angeles County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指出,家庭自製食品法案雖允許民宅販售家常,但並非誰都可以下廚就上街賣,只要是家庭食品業者(Cottage Food Operators)都必須列管。

波托以過來人說,遵守法規或許起頭難,但都可以克服,最要緊是別因觸犯法規被有關單位盯上。

而PICKLED BY HATTIE經營者唐利(Hattie Donley),傳承嬸嬸手工醃菜的工夫,先送給朋友當耶誕禮物嘗鮮反應不錯,老公隨口說不如做點生意吧,於是通路從零售至網購,一晃眼已過了5年。

唐利說,這是很好的法案,獲得營運許可的廚房,對買賣雙方而言,權益都可獲得保障。

加州家庭自製食品法案規範素麵包、乾麵條、糖果、乾果、果醬、麥片、芥末醬、烘咖啡豆等,業者需參加加州衛生局的培訓,申請獲得許可證,才可公開銷售家庭食品,至於銷售總額不得超過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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