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為28歲深圳女子黃玉鳳,她於5月9日在沙田地鐵站內與一對香港母女發生爭執,其後攻擊她們,推倒對方母親,導致其頭部受傷。
被告在審判中一直不認罪,但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沙田裁判法院今天判處她「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項罪名成立,各判刑5個月和2週。
扣除被告已執行部分刑期,即時入獄5個月又1週。
辯方求情時表示,黃玉鳳已懷孕4個月,不想留在香港生產,且在大陸還有16個月大的女兒和患病的父親需要照顧。
但裁判官拒絕被告律師提出的上訴保釋聲請。
被告為28歲深圳女子黃玉鳳,她於5月9日在沙田地鐵站內與一對香港母女發生爭執,其後攻擊她們,推倒對方母親,導致其頭部受傷。
被告在審判中一直不認罪,但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沙田裁判法院今天判處她「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項罪名成立,各判刑5個月和2週。
扣除被告已執行部分刑期,即時入獄5個月又1週。
辯方求情時表示,黃玉鳳已懷孕4個月,不想留在香港生產,且在大陸還有16個月大的女兒和患病的父親需要照顧。
但裁判官拒絕被告律師提出的上訴保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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