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檢察官達拉諾(Deltan Dallagnol )指出,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從巴西建設公司OAS獲取巴西幣370萬元的賄款,透過購買和裝修聖保羅沿海1棟3層樓中樓公寓的形式給付。
達拉諾表示,有14組證據指向魯拉是「貪汙機制的最大受益人。」
控告內容指出,整個貪污機制涉及賄款巴西幣62億元,為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造成約420億元損失。
達拉諾表示,從2003年魯拉執政以來,巴西政府就出現黑金政治的腐敗現象,巴西石油公司貪瀆機制只是其中一環,建商壟斷巴西石油公司工程必須收買金融操作員、國企職員和政客,而整個機制的核心人物和最高決策人就是魯拉。
魯拉和妻子瑪麗莎(Marisa Leticia)等8人被控貪汙和洗錢,聯邦法官莫羅(Sergio Moro)將決定是否由足夠證據根據這些罪名進行審理程序。
魯拉的辯護律師嘗試多次避免魯拉案由莫羅審理。上星期,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札瓦斯基(Teori Zavascki)駁回類似上訴,稱魯拉企圖混淆調查。
這是魯拉第2次被聯邦法務部控告。今年7月底,魯拉被告企圖擾亂巴西石油公司貪瀆機制調查,透過工黨籍前參議員阿瑪拉(Delcidio do Amaral)收買汙點證人、巴西石油公司前主管賽維洛(Nestor Cervero)的沉默。
除了3層樓中樓外,魯拉也可能以相同收賄手法被控在聖保羅內地持有1棟別墅。雖然這棟別墅所有人登記為魯拉兒子的股東,調查指向魯拉是別墅的真正業主。
這棟別墅也交由牽涉到巴西石油公司貪瀆機制的建設公司OAS和Odebrecht裝修,聯邦警察估計工程、家具和設備約花費120萬元。
此外,2011至2014年間,魯拉機構(Instituto Lula)還獲得巴西石油公司貪汙機制被調查建商捐贈2000萬元,魯拉個人獲得1000萬元。雖然發票註明為這些公司聘請魯拉的演講費,若查明動機不足,魯拉也將被控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