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秋節私劣菸酒查緝專案 成果豐碩
本次3天專案期間經全國查緝人員不分晝夜,通力合作協同查緝,獲致豐碩成果,查核業者815家,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135件,其中違規菸品84萬4,118包,市價新臺幣(下同)3,798萬4,014元;違規酒品11萬9,464公升,市價702萬157元;總市價合計4,500萬4,171元。
專案期間查獲重大違法案件2件,分別為臺中市太平區搜索查獲產製標示不符規定私酒,及高雄市林園區查獲港灣疏濬工作平台船走私菸品案,其中前案係財政部事先接獲廠商異地生產情資,轉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彰化縣政府查辦,其查緝成果如下:
一、8月30日晚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臺中市政府等查緝機關,搜索查獲廠址於臺中市太平山區一處酒廠涉嫌未依規定製程,調和產製不符標示規定之私酒,查扣各式調和酒品1萬1,187公升,經檢察官約談該酒廠陳姓負責人到案,訊後以涉嫌詐欺及虛偽標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至本案涉違反菸酒管理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於許可執照所載工廠所在地以外場所產製私酒部分,刻由臺中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依法處理中;另為避免不法酒品持續在市面上流通,財政部已即時督促彰化縣政府針對該業者所生產流通市面之酒品辦理回收。
二、9月1日凌晨,高雄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情資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高雄市政府等查緝機關,於林園區沿海二路攔查載有港灣疏濬工作平台船(長20公尺、寬3.8公尺)之兩輛拖車,經出動貨櫃X光車偵檢儀掃瞄工作平台船發現可疑,立即由工作人員焊切平台甲板,於船艙內查獲大批未稅菸品,經清查計起獲查扣「MM」牌菸品1,588箱約79萬餘包。本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將擴大追查幕後走私菸品集團,並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5條輸入私菸規定移送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產製私菸、私酒者,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10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1,000萬元為限。輸入私菸、私酒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同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600萬元為限。又依同法第57條規定,查獲之私菸、私酒及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半成品、器具及酒類容器,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沒收或沒入之。
財政部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偏低之菸酒品,以免危害自身健康。對違法案件請勇於提出檢舉,財政部將提供高額檢舉獎金,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期在政府與全民共同努力下,有效打擊非法菸酒,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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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