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蘭蒂颱風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在上午8時30分成立一級開設,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2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以及「金峰鄉嘉蘭村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大武鄉大竹村本部落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等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範圍。
台東縣消防局表示,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需要者,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戲水、觀潮、垂釣、登山、健行、溯溪、出海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區域內錨泊區內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由海巡單位執行管制措施。
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並由警察局、觀光旅遊處、海巡局及蘭嶼、綠島鄉公所開始疏散蘭嶼、綠島地區遊客,並禁止遊客前往蘭嶼、綠島地區,避免因颱風來襲造成滯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