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這家位於西螺鎮鬧區的電子遊藝場,機檯種類眾多、出入顧客頻繁,經警方探訪、埋伏後,得知店家雖然領有合法執照,卻以合法掩護非法,供顧客換取現金賭博。
警方指出,業者採「會員制」及「密室交易」方式,顧客必須先加入會員,贏得積分後,才可換取積分卡;想要兌換現金時,則依店方指定的「密室」進行兌換現金。
經警方當場傳訊員工(開分員)及多名賭客,多人坦承有兌換現金賭博行為,案經警方查扣賭博電玩機檯63檯、賭資19萬3515元及積分卡等相關證物。
全案經警方偵訊後,依涉嫌賭博罪、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將負責人、賭客、開分員共14人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並移請雲林縣政府撤銷電子遊藝場營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