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長廖恆裕在記者會中表示,姓警員11日晚6時到10時因廟會活動執行勤務,10時到今天凌晨0時為值班勤務,0時到2時外出執行巡邏勤務,2時到4時為備勤,就是利用這時段,持槍擅自離開派出所返回家中。
廖恆裕表示,警方清晨因一直找不到許姓員警,上午6時許通知房東協助到租屋處開門,進門後發現他與蘇姓女友倒在床上,現場沒打鬥痕跡,初步相驗許姓警員死因為左邊太陽穴槍傷,蘇姓女子死因則是頭部右側槍傷。
警方在現場找到許姓員警寫的遺書,許姓員警在內容提到,因問胃部疾病開過2次開刀,已一段時間只能吃流質食物,身材逐漸消瘦,疑因病厭世,利用備勤時間返回租屋處舉槍自盡。
針對外界質疑輕生是否有感情糾紛,廖恆裕指出,許姓警員與女友交往多年,感情正常融洽,但為何女友也槍傷身亡,由於遺書中並未有女友共同署名,或共同參與書寫遺書,詳情將由檢察官偵辦以釐清。
針對這起2死悲劇,廖恆裕表示,將對派出所所長、副所長記過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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