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前年3月15日,中興一名廖姓員工在新莊區福營路工地進行冷氣室外機架設工程,由於建築老舊、雨遮年久失修,導致從踩踏的雨遮崩落,廖男從2樓摔到1樓後,經送醫不治。更可惡的是,案發後,中興公司不顧被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勒令停工,竟又偷偷復工。
法院調查發現,登記在新北市中和區的中興國際開發,代表人是黃鐸,但是張淑晶不僅出資,且有監督管理權限;依據離職員工供詞,張淑晶在本案工地裝潢期間,曾前往瞭解進度,並指揮員工清理房間,認為她是實際負責人,
法官認為,張、黃兩人在員工作業期間沒有提供安全帽及安全繩,有疏失輕忽勞工作業安全,停工期間又繼續施工,主觀上有一定惡性,又未能坦承犯行,沒跟家屬和解,無悔意,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罪,判張淑晶7個月、黃鐸8個月,得易科罰金,另判中興公司罰款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