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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下個樂陞案 投保:收購方提資金證明

中央商情網/ 2016.09.10 00:00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6年9月10日電)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違約不履行交割,造成投資人嚴重損失,雖有人提議公開收購應事先提保證金,但投保中心表示,多數國家並未實施,應再研究更嚴謹的做法。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日前舉行座談會,討論如何防範公開收購違約不交割、公開收購交割日期的變更原則,以及公開收購資訊揭露強化等議題。

與會者多認同,公開收購人資金來源說明的重要性,並認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但是否要求提供保證金部分,考量大多數先進國家未採此方式,基於與國際接軌以利經濟發展,並不建議採行。

不過,為確保公開收購人的資金無虞,各國所採由銀行等第3方,出具資金來源的確認,或證明文件,應是可考慮的方向。

基於被收購公司應由獨立董事組成審議委員會,審查公開收購條件的公平性、合理性,與會者認為獨立董事的審查責任須予強化。

因現行法制規範的審議委員會,與國外特別委員會有談判權限仍有不同,關於如何強化或平衡其責任,應再研議。

公開收購交割日期的變更方面,與會者多認為公開收購交割日期原則上不可變更,公開收購人應按原預定日程進行交割,除非有極特殊不可抗力的情形發生,才可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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