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為躲20年徒刑、逃亡多年還隨身帶霰彈槍、遇北市保大栽了
大成報/
10 年前
(台北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吳嘉葳率員警等7員,於105年9月4日21時50分許,在萬華區艋舺大道、西藏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1名男性自小客駕駛見警慌張形跡可疑,更一再強調他沒喝酒拒絕下車接受盤查,經員警好言勸說後,終同意下車配合盤查。但該男子卻謊報他人身分證號,馬上就遭員警識破。當時在旁員警見該男無端慌張且謊報身分,均立即加強警戒,該男子見已無法脫身,只好背誦他真實的身分證號。經員警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詢,發現該曹姓男子(60年次、有毒品及槍砲等多項前科)是新北地檢於102年5月7日所發布的毒品通緝犯,一經逮捕就須面臨20年4月的徒刑。員警見曹男應執行的徒刑如此的長,便詢問他被求刑多久,曹男竟回答總共加起來有300年,讓員警非常訝異。
接著,員警將曹男上銬逮捕並欲對其所駕駛的車輛執行附帶搜索時,曹男見大勢已去、主動坦承車上有槍,員警馬上提高警覺,果然在該車後行李廂發現1把火力強大的霰彈槍及子彈3顆,但幸好該把霰彈槍的槍管與槍身尚未結合,不然一經使用恐將造成人員傷亡。據曹男供稱,該把霰彈槍及子彈是他於103年某日至三重區某跳蚤市場購物時,1名綽號「阿炮」的男子(年籍不詳)向他兜售,他當時好奇、買來觀賞用的。因曹男因案通緝並持有非法槍彈罪證確鑿,全案訊後依法送辦。
毒品不僅殘害個人健康,亦讓家人、親友傷心痛苦,更易引發犯罪問題。警方呼籲各界千萬不要輕忽毒品的危害,並請多關懷周遭親友,如有發現毒品相關物品或徵兆,應儘速伸出援手使其遠離毒海,必要時更可尋求警方等相關單位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