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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環保局強力取締違規廣告 每張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中央社/ 2016.09.09 00:00
屏東縣環保局強力取締違規廣告 每張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909 17:19:53)有鑑於屏東縣內主要道路之中央分隔島、兩旁行道樹、路燈及交通號誌桿屢遭房屋、人力等仲介業者繫掛及張貼大量違規廣告,嚴重影響環境觀瞻及用路人車視線之交通安全問題,環保局長魯臺營再次重申:「持續強力取締違規廣告」,並按違規次數累計處分罰鍰金額到最高額度6000元,或依照電信法規定予以停話處分。

魯局長表示,近期因為強力取締屏東市區廣告物,市區環境乾淨很多,但其他鄉鎮及省道區域黃色小型塑膠板之違規廣告物卻日益增加,且有別於以往大都於例假日之前一天下班時段繫掛張貼廣告物之習性,而於平常時段即有繫掛之情形,故環保局持續於平常及例假日時段,再加強派員巡查、取締,依法予以告發處分,絕不寬待,而且罰鍰採累進處罰規定,一年內四次以上違規,最高每件違規廣告物可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後再持續違規設置者,每件次即裁處最高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因係有不少業者1~2個月內即「達標處最高罰鍰」屬累犯性質,則與其它經查報登記為外縣市或外籍人士之業者電話,一併函請電信公司予以停話處分,以遏止嚴懲繫掛張貼違規廣告物之行為。截至105年8月底止,裁處罰鍰217件,裁罰金額逾25萬元;依電信法規定辦理停話處分亦達223件。

環保局再次呼籲營建商、房屋仲介及廣告業者,應尋求其他例如電子媒體或手機簡訊等對環境衝擊及汙染較小的廣告方式,利人利己,以避免破壞街道環境品質及衍生危害人車安全之交通問題,環保局仍會持續貫徹加強取締違規廣告物的決心,並一併要求各鄉鎮公所要確實取締拆除,以維護我們大家的生活環境品質及用路人車安全。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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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0018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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