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發表三點聲明內容如下:一、本公司昨日得悉金管會證期局近期內,將針對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本公司股權乙案,約談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徹查中信商銀於本案中的角色以及責任。
二、中信集團旗下之中信商銀做為日商百尺竿頭本應履行合約中承銷商應注意之責任,於百尺竿頭公司無法履行交割義務時,又替百尺竿頭向主管機關送達該公司陳述理由書,稱申請延長交割日只「因行政作業延誤」,其申請內容是否屬實仍有疑問,此將嚴重誤導主管機關、樂陞科技投資人以及本公司經營團隊對百尺竿頭是否違約判斷。
三、若前述理由並非屬實,恐中信商銀在其中有著嚴重的業務過失,明顯損害樂陞科技公司投資人權益。因此,基於捍衛本公司,特別所有小大股東權益之立場,若經主管機關調查結果,中信商銀或相關人員確實涉有不法行為或疏失,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彼等責任,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