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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丹娜與前夫和解 同意兒子留英陪老爸

中央社/ 2016.09.09 00:00
(中央社紐約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流行樂壇天后瑪丹娜與前夫蓋瑞奇已就16歲兒子的監護權爭端達成和解,一度互不相讓的兩人同意讓孩子繼續留在英國,與擔任導演的父親在一起,但娜姐顯然對此事感觸很深。

這對離婚夫妻為了兒子羅科(Rocco)在紐約法院對簿公堂,法院發言人查芬(Lucian Chalfen)今天告訴法新社:「他們的監護權案已經解決。」

「時人」雜誌(People)報導,蓋瑞奇(Guy Ritchie)的律師布朗斯坦(Peter Bronstein)表示,雙方昨天就兒子的監護權達成協議,同意讓羅科留在英國和父親同住。

瑪丹娜(Madonna)原本力爭兒子到美國與她同住。對於此案結果,她在Instagram貼出自己的照片,穿了件黑色兜帽上衣,上面以紅筆寫著「潑婦」(bitch),稍後又貼出相同照片,但上面的紅字變成了「女王」(queen)。

她留言說,當媽的人,有時得潑辣,有時得被當成女王,顯然在經歷此事後感觸甚深。

蓋瑞奇與瑪丹娜結婚8年後,於2008年離婚,他們為了爭奪兒子的監護權,已經角力數月。羅科去年12月赴英造訪父親後就留在倫敦,瑪丹娜希望他回紐約與自己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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