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伸張環境正義 環署追討違法事業不法利得

中央廣播電台/張德厚 2016.09.08 00:00
環保署自2011年起推動裁處違反環保法令案件的不法利益所得,截至今年(2016)8月底為止,全國裁處不法利得案件共84件,罰鍰金額高達新台播8億3千多萬元。環保署強調,將持續追討違法事業的不法利得,呼籲企業確實遵守環境法規,勿以身試法。

環保署表示,過去業者違反相關環境法規而非法獲利,雖然環保單位查獲後可處罰款,但由於部分業者認為罰鍰遠低於處理污染所需費用,因此有恃無恐,寧願受罰也毫無意願投入經費改善防治設備,持續對環境造成重大的破壞及影響。

為伸張環境正義,環保署除修改法令加重罰則外,並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及第20條立法意旨,訂定相關法令追繳廠商不當之利益。環保署統計自2011年至2016年8月底,全國裁處不法利得案件共84件,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8億3,637萬餘元。其中,台泥和平火力發電廠於2009年、2010年超量使用生煤發電,就被環保單位罰款達新台幣4億3,601萬餘元;台塑六輕麥寮廠遭檢舉將所生產的石灰委託不具證照的業者清除處理,卻堆置於台南左鎮、麻豆,也遭罰款1億4,196萬多元。

環保署指出,雖然業者遭罰後依法可提出行政救濟,但並不影響裁罰,罰款還是必須先繳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左祥:『(原音)行政救濟當然也是業者的權益,我們尊重,處分的罰鍰依照規定,不會因為行政訴訟或是行政救濟而停止執行,依照規定還是要先來繳罰款。』

環保署強調,追繳業主不法利得的處分,不受限於違反法令最高罰鍰的限制,確實能有效遏止違規案件的發生,相關工作將持續辦理,也呼籲企業務必遵守環境法規,勿心存僥倖,規避稽查,污染環境,否則若遭查獲將溯及既往追討不法利得,得不償失。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