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特使須財經人士? 外交部:擴充解釋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9 年前
外傳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將擔任總統特使,出席今年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但有報導指出,這份名單提交各方會員體討論時,已遭到北京方面以非屬於「財經官員」或「企業界人士」為由否決,大陸涉台人士則表示,依據備忘錄的規定,因台灣是以經濟體名義參加,所以只能派財經首長與會;另外也有媒體評論指出,依據1991年兩岸三地同時加入APEC所簽署的一份諒解備忘錄,以及1993年首次舉行非正式領袖會議建立的「西雅圖模式」,台灣被限定為「地區經濟體」,只能派出經濟背景的人士擔任領袖代表。
對此,外交部7日傍晚表示,我國於1991年加入APEC時簽有入會備忘錄(MOU),但僅列入我國的與會名稱及外交部與會層級相關內容,並未觸及我國領袖出席APEC會議及其後於1993年開始舉辦的「經濟領袖會議」的安排。
外交部表示,我國領袖未親自出席APEC,是考量APEC運作和諧及與主辦會員體的友好互動,因而指派領袖代表參加,但我國歷年來於各場合不斷重申我國領袖享有與其他經濟體領袖相同之平等與會權益,我國亦從未放棄爭取該權益。
外交部並指出,有關中國大陸稱「我國領袖出席APEC應根據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處理」,是陸方擴充解釋我入會備忘錄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