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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裝未成年購菸 違法售菸一成五

NOWnews/ 2016.09.06 00:00
圖說:代理科長蔡富櫻以圖表說明喬裝測試結果。(圖/記者郭政隆攝影)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屬於違法行為,最高罰款5萬元,但嘉義市衛生局公布今年於暑假期間以身著高中制服,外觀年輕滿18歲者為測試員,到店家進行無預警購買菸品,測試是否販賣菸品給未成年學生的測試結果,抽測423家業者中雖有8成6合格,還有近1成5業者不合格,顯示仍有持續改善空間。

嘉義市衛生局企劃科代理科長蔡富櫻表示,測試的423家販賣菸品場所當中,傳統商店不合格比率21.7%為最高;次其是檳榔攤不合格比率19.1%;相反的,便利商店合格率98%最高,幾乎全數合格,大賣場、量販店測試合格率表現更是緊追在後,也高達97.7%合格,同時,分析測試過程中發現業者未做任何確認年齡的動作,販售菸品佔13%。

代理科長蔡富櫻指出,比較3年來的喬裝測試結果,本市不合格率從103年21.7%、104年21%到105年13.2%已逐年下降,其中下降最多的是檳榔攤業者,足見宣導與稽查成效,但是傳統商店不合格率卻有逐年上升趨勢,也成為衛生局平日不定時的稽查重點場所;測試過程甚至發現,有業者為規避取締販賣時東張西望,詢問測試員外面有沒有人,顯示這些業者皆清楚瞭解「菸害防制法」規定,但為追求些微利潤,心存僥倖意圖規避。

嘉義市衛生局表示,青少年吸菸的原因,大多是因為「好奇心」、「同儕影響」及「取得菸品便利」,而且青少年吸菸影響一生至鉅,不能等閒視之;因此,該局將「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列為重點取締工作,並針對4大超商、檳榔攤、傳統雜貨店及超市大賣場,採取「無預警」、「不定期」、「不定點」方式,稽查業者是否有販賣菸品給18歲以下的青少年,衛生局提醒業者,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屬於違法行為,最高罰款5萬元。

衛生局呼籲,各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督促銷售人員,加強確認購買菸品者年齡,如遇穿著學生制服或可能未滿18歲之消費者購賣菸品時,落實販菸三招:『停』停止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看』仔細觀察是否滿18歲,若懷疑要求出示證件查明;『聽』委婉告知相關法令規定、並請顧客耐心聆聽。謹記「停、看、聽」這三招就可避免販售菸品給未18歲青少年。若無法確認購菸者年齡時,應拒絕販售菸品,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違法受罰,希望販賣菸品業者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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